法院信息

地区

法院

律师信息

律所

律师

当前条件:
清空所有条件

您当前的位置: 找法网 > 裁判文书 > 裁判文书列表

检索到符合条件到文书144

  • 谢某某与陈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

    本院认为:原、被告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,系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,应当受到法律保护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,被告不持异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,本院予以准许。对婚生子女的抚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,参照两名婚生子女的意见,由双方各抚养一名子女较为适宜。对原告要求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和共同债务共同承担的诉讼主张,经查,原告未提供任何证据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加以证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

  • 崔某某与乔*离婚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

    原告崔某某与被告乔*离婚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5年8月24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:

  • 黄*与尹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

    原告黄*与被告尹*离婚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5年8月31日立案受理。

  • 徐*与王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

    本院认为,原告徐*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  • 何*与冯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

  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
  • 李*与郭*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

  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
  • 赵*与冯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调解书

    上诉人冯*因离婚纠纷一案,不服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(2015)涉民初字第71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于提起上诉,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:

  • 韦*甲与赵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

  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
  • 赵*与王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

  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
  • 康*与牛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

    原告康*与被告牛*离婚纠纷一案,本院受理后,经审理查明:原告康*与被告牛*经媒人介绍认识,双方于年月日在广宗县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。2015年8月26日,原告康*诉至本院,要求与被告牛*离婚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
文书类型